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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建军,男,38岁,上海海若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执业律师,法律硕士,公司法方向。上海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委员。服务崇尚:诉讼--律师胜诉收费;非诉--客户满意付费。 精力充沛,诚信善良,勤谨致远,志在千里。办案注重调查,每每出奇制胜。挑战疑难案件,化解法律风险。现担任上海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建筑公司、知名跨国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事务顾问,擅长公司、房地产、知识产权等法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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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商业秘密保护与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7-25 14:32:55
中国法律咨询中心
中法项字〔2008〕0721号
关于举办“商业秘密保护与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研修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内外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除了进行技术创新,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之外,还要管好、用好手中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而它的流失将给企业带来灾难性的打击。因此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刻不容缓。
合同是企业经营的直接体现,企业在经营中必然会签署大量的合同,用以规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彼此的利益。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现代企业若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将对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
为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和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我单位特举办“商业秘密保护与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法律咨询中心简介
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是经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注册的事业单位,是中国法学会直属的全国性法律服务机构。
二、参加对象
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法律部、审计部、风险控制部、投资部、战略发展部、证券部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拟邀请师资
蒋志培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法学博士
孔祥俊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法学博士
张玉瑞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知识产权研究室研究员、商业秘密法起草小组主要成员
谢鸿飞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法学会副秘书长
四、研讨内容:
专题一:商业秘密保护
1、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知识
①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②企业如何做好保密工作③侵犯商业秘密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④我国哪些法律、法规适用于商业秘密保护⑤什么是法律禁止的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劳动合同法》有关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限制的规定
3、我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
①保密协议②保密制度③如何提高保密意识④经理层保密管理⑤技术研发部门保密管理⑥生产部门保密管理⑦销售部门保密管理⑧财务部门保密管理
4、商业秘密及企业权益保护
①本单位核心员工跳槽带走商业秘密、客户资源对企业的重大影响②如何正确使用外单位核心员工跳槽带来的商业秘密③商业秘密被窃取,公司如何保护权益④企业商业秘密法律保护案例分析
5、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技术防范措施
专题二:合同法律风险管理
1、合同风险管理的内容与基本流程
2、《合同法》疑难问题与实务操作
①合同订立②合同的效力③合同的履行④合同的保全与担保⑤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⑥违约责任
3、合同谈判技巧
4、合同签订的一般原理与风险防范
5、合同诉讼的技巧
6、证据诉讼实务
7、诉讼时效实务
8、合同法与其他法律的交叉适用
9、合同的风险处理与补救措施
五、授课时间
2008年8月15日----8月17日 深 圳
2008年8月22日----8月24日 上 海
六、报名办法及费用
参加本期研修班每人须交纳研修费22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培训期间餐费、下午茶歇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名回执表请传真或邮寄至会务处。
联系人:贺新 13520991110
邮 箱: skyhxedu@126.com
联系方式:010-85408379 传 真:010-58850992
七、备注
培训结束后,凡具备律师资格的代表,将有中国法律咨询中心签发四十课时结业证书。
中国法律咨询中心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经研究选派下列同志参加学习: (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详细地址 传 真
姓 名 性别 职 务 部 门 电 话 手 机 参加地点
联系人:贺 新 13520991110 mail : skyhxed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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